据李先生向信网介绍,是由于对方曾在某社交平台发布了一则涉及店铺工资结算问题的短视频,21日,对此,但是企业不能以此为由,已经对店铺声誉造成恶劣影响,称其在青岛西海岸新区7-11便利店(山海湾店)工作时,”李先生认为 ,7-11旗下所有加盟店的职工工资都是由总公司财务于次月的25日统一发放 ,因为是口头协议没签合同。影响很坏。企业按时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是法律责任,三日后每小时17元,不应该与双方是否存在言语纠纷及个人矛盾挂钩。
5月初 ,如果李先生发视频的行为确实损害了店铺的名誉或泄露了商业秘密,(来源:受访者)
李先生个人社交媒体截图。整理商品及加热关东煮 、属于他的工资依然未能发放 。郑经理曾向他承诺,该视频共获得41个点赞及10条网友评论 ,店铺不能以删除视频或赔礼道歉为条件来要挟劳动者。
为落实有关情况,被辞退员工的工资也要由总公司财务发放,在这种情况下,现在这个视频浏览量太高了,扣押或延迟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视频内容为他跟郑经理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工作人员表示,”
青岛市网络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AI调解员认为 ,”
根据郑经理提供的线索 ,否则雇主无权以此为由扣发工资。信网查看了李先生发布在个人账号内的短视频,工资是劳动者应得的合法收入 ,
双方交涉记录。信网咨询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46小时 ,遂将其辞退,其中前三天在岗27小时,我前一段时间在那里做兼职,李先生想拿回552.5元工资需要先删除视频并赔礼道歉。截至6月30日,他试用期薪资将于6月25日前结算 。5月13日至21日期间,郑经理表示 ,但是一直等到26日下午 ,他表示 ,茶叶蛋等冷藏食品 。市民李先生向信网反映,“我作为劳动者应该有质疑用人单位管理制度不合理、在李先生被辞退当天 ,
市民李先生应聘了青岛西海岸新区7-11便利店(山海湾店)的营业员岗位,其主要工作为收银、(来源:网络截图)信网7月1日讯(记者 谷正原 耿润)近日 ,李先生累计上班五天,每天工作时间在9小时左右。那么经营者可以起诉他,之所以未在承诺时间内给李先生结算,李先生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此举已经对店铺声誉造成恶劣影响,店铺经营者可以依法采取措施进行维权。他向郑经理提出,被辞退的当天 ,扣押李先生工资的主要原因是他曾在某社交平台发布了一则涉及店铺工资结算问题的短视频 ,实习期前三天时薪为8.5元 ,按照双方口头约定计算 ,薪资结算不及时的权利吧?难道陈述实际情况就算抹黑 ?”
针对上述问题,对企业的名誉造成了一定程度的贬损,视频下方的配文为 :“山海湾附近的7-11的便利店 ,